《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27日省局第7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加快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
为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公告
食品的营养标签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展示食品的营养特点,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也可以作为同类食品比较选择的依据,平衡膳食营养。食品营养标签的内容和形式在公平交易、引导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占有着重要的地位。
近几年,我国市场上的固体饮料出现了标签标示不规范、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整治固体饮料市场,加强了对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的监管,其中包括对固体饮料标签标示的规定。
2023年4月24号及25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相继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丝氨酸蛋白酶等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压紧压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
为保障我省生鲜乳质量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3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3〕116号)文件要求,2023年将继续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就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规定》、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局2023年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办法。
现将《2023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食品生产处联系。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 号)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 号)要求,结合我省食品生产实际,现将落实落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有关伊朗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乳品进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农业部有关伊朗鲜食苹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伊朗鲜食苹果进口:
《2023年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已经省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在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常态化规范提升工作中开展“一市一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通知如下: